[ibus]旅客遺失物管理辦法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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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查詢請至遺失物查詢網頁

旅客遺失物管理辦法如下:

  • 遺失物所有人請親至本站(金獅湖)洽客服中心領取,領取時請攜帶身份證件以供核對。
  • 未招領之遺留物公告應揭示半年。
  • 遺留物獎由敝公司編號列冊並保管待領。
  • 遺留物有易於腐敗之性質或其保管費用過鉅者,本公司相關處理單位得拍賣之並保管其價金。
  • 遺留物於公告半年後仍無權利人領取時,依「公路法」及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」之規定,由本公司取得該遺留物所有權。
  • 遺留物如為軍公物品或違禁品者,得移請憲警機關辦理。
  • 本要點奉核定後實,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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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班次時刻表請參考路線專頁,如有其他路線、班次相關問題,歡迎您撥打我們的免付費客服專線洽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