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21.07.27~2021.08.09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
(一)民眾於公路客運運具內禁止飲食,若因生理需求須喝水、服藥、哺乳,應於食用完畢後儘速佩戴口罩。
(二)於前項除外範圍內(運具外)有飲食需求者,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之情形下,得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。
(三)落實實聯制登記措施。
自2021.07.27~2021.08.09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
(一)民眾於公路客運運具內禁止飲食,若因生理需求須喝水、服藥、哺乳,應於食用完畢後儘速佩戴口罩。
(二)於前項除外範圍內(運具外)有飲食需求者,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之情形下,得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。
(三)落實實聯制登記措施。